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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毕业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效果和质量,保证毕业学生外出(在校外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就业应聘、研究生复试等)的顺利进行,根据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规范毕业学生外出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凡我院毕业班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严格遵守《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威海)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按时返校注册。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校。

 

第二章 请假申请

 

第二条 如需外出参加面试、考试、应聘请假不超过七天,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1),家长须电话联系辅导员确认知情并同意,在毕业设计期间申请离校还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在请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研究生需导师签署意见。本科生需在学工系统-学生日常-请销假版块进行请假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学生当面签署毕业外出安全承诺书(附件2)方可请假离校。

第三条 如因实习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学生需提供实习协议(合同)并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1),家长需电话联系辅导员确认知情并同意,在毕业设计期间申请离校还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在请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研究生需导师签署意见,本科生需在学工系统-学生日常-请销假版块进行请假申请,学院审批后学生当面签署毕业外出安全承诺书(附件2)方可请假离校。学生请假材料需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 原则时长超过一个月的请假申请不予批准。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请假超过一个月,学生需先请一个月的假,在假期到期前一周及时与辅导员电话联系进行续假,续假程序同请假程序,根据续假时长不同参照第二章第一条或第二条执行。

 

第三章 请假外出期间要求

 

第五条 请假一周以上同学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协助办理不在校期间事务,提交委托书时必须两人一起到辅导员处签署委托书,如被委托人也请假,需同时将委托事务一并转交其他人方可准假。

第六条 大四学生外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所在地的法律、法规;遵守毕业实习或就业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和道德,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如果遇到疑惑或疑难问题,应及时与家长和辅导员取得联系、咨询,避免轻举和盲从。

第七条 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耽误毕业季重大事项。每名请假外出的大四学生还须提供一名紧急联络人,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到大四学生本人。大四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及时将自己的具体地址、通讯方式告知家长、紧急联系人及辅导员。

 

第四章  销 假

 

第八条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亲自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 未经请假而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的大四学生视为旷课,并按《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威海)关于学生请销假制度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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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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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实习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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